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以下简称 “中传会”)标准化工作,提升团体标准质量,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在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中传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现印发《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标准专家组工作条例》,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标准立项是标准制修订的关键环节。立项申请需由两家以上(含两家)文化及相关行业单位联合提出,且至少含一家企业,确定牵头单位后提交《TCPC 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和标准草案。申请材料要全面阐述立项背景、工作内容、实施方案、项目计划进度、参加单位、研制经费预算和筹措方式,以及标准发布后的宣贯和应用计划等内容。
标准结构和编写至关重要。各标准研制起草工作组在开展工作时,须严格参照《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2020)及《标准编写规则》(GB/T 20001)的要求,确保标准内容科学合理、严谨规范、条理清晰。起草工作完成后,除提交相关标准征求意见稿,均需附上各阶段的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研制经费是保障标准制修订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基础。标准(或标准体系)牵头单位在标准立项申请时,应科学合理地提出标准研制所需经费的总体预算,作为立项审查评估的重要内容,经审核通过后备案执行。
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各分支机构要高度重视专家推荐工作。各专业领域应积极推荐政治立场坚定、在非遗、传统技艺、传统艺术等中国传统文化领域具有深厚专业造诣、熟悉国内外相关标准前沿动态的专业人才和标准化专家进入标准专家组,为标准研制与审查工作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标准制修订准备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中传会标准化办公室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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